我国签证有几种类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人来华所持有的证件有以下几类:
(1)外交证件。各国外交团体及成员来华时所持的证件。各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人士所持的外交证件、使用中国外交邮袋的人员所持有的证件。
(2)领事证件。各国外交团体中的外交官员以及外国驻我国的领事官员在任时所持的证件,外国船务人员、航空器机组成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外国驻我国机构的雇员所持的证件。
(3)来华工作签证。持有此种签证来华人员所从事的事务包括:外国记者、新闻记者、科技人员、文化、艺术、体育、医疗、卫生、宗教事务和工商业人员、华侨华人来中国探亲、定居等。
(4)国内公差签证。持有这种签证的来华人员包括:参加中国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邀请的展览、洽谈会、技术交流会的有关人员。
(5)居留事务签证。持有这种签证来华的人员有:外国船舶上的雇员、随船人员,外国电视工作者,外国家庭佣工。
(6)国内私人事务签证。持有这种签证来华的人员主要有:以私事访亲会友的旅客、探望国内亲属或参加亲友或好友的丧葬、婚礼、团聚及处理私人事宜的旅客等。
(7)境内外联游签证。持有这种签证的外国人既可以在中国境内游,也可以在中国境外游,如中国、东南亚等。
(8)过境签证。持有这种签证的外国人有:从一国过境前往第三国者、以游行为目的且从一国过境至另一国者。过境人员应搭乘直接过境的民航飞机,不可随意更换航班,更不可随意更换乘坐的民航飞机。
(9)旅游签证。持有这种签证的外国人,必须参加由中国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