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机构能办l1签证?
L1签证的全称是“临时工作(非雇主担保)签证”,此签证是外国企业在国内临时聘用外国人员的一种行为,申请人不仅要满足基本条件,还要得到国内聘用单位的推荐。此签证不能个人申请,必须经由国家的资格认证及税务机构进行审批,然后由外国受聘人员办理签证。
L1签证对于国内招聘企业的资质要求非常严格,必须由人事境外招聘(即外派机构)办理。同时,对于申请人的要求也比较高,只有在国外拥有一年相对稳定的高管职位,且年薪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邀请国内企业聘用。
从1998年开始,L1签证就已经成为美国移民局针对外国企业在美国临时雇用外国员工的一种非担保签证。从字面上看,L1签证与跨国公司高管人士投资定居美国似乎有些关系,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所谓的L1签证其实是给某些公司提供的工作签证,允许这些公司在没有真正成立美国公司之前先招聘人员过来工作。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再由这几家企业代为申请B1/B2签证,也叫“跨国经理人签证”。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只有美国境外的公司才被允许发放此签证。L1签证,不限制申请人数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具有真实且必要的雇佣关系,就允许申请。
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1)如果申请人现在在美国境外,则必须是由美国境外的公司所雇请,才可提交申请。所需的文件有: A.I-129申请表; B.美国雇主的I-129表; C.美国境外申请人的I-129表; D. 申请人的其他相关证明; E.美国雇主为申请人支付的薪酬详情; F.申请人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 G. 申请人本科以上的学历证明; H. 英文水平证明; J. 工作资格证书或专业知识测评证明; K. 以往工作的报酬证明; L. 其他能证明工作能力的证明。 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准备英文译本。
(2)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则美国境外的公司需要有实际的存在,并聘用你为高管人员,并且为在美国的公司创造收益。除上述文件外,还需准备A.I-129表;B.美国公司职位安排说明;C. 美国公司证明信,说明该职位的实际需求;D.美国公司以前12个月的税表资料。
L1申请人除上述两类所需文件外,还需准备A. 移民局审批费975美元(支付移民局审批费时必须使用银行境外汇款单,不可使用汇款通知);B. 申请人的护照;C. 两张50mm×50mm最新护照照片;D. 美国境外公司授权文件;E. 美国境外公司工商注册证明;F. 英文任职证明及雇佣合同;G. 大学及以上学历资格认证;H. 工资单或者银行存折复印件(最近三个月);I. 如果有专业资格证书或专门技能,请提供相关的证明;J. 申请人配偶的材料:配偶的护照、两张50mm×50mm最新护照照片、结婚证、配偶的学历证明、英文任职证明、如果配偶有工作,则需工作合同和最近3个月工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