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移民有双重国籍吗?
这个问题的关键词是“有”“双重”和“国籍”,答案就是肯定的! 公民(Citizen)是一个法律概念,表示某个公民的身份,具有特定的含义;而国民(National)则是一个事实上的概念,指属于一个国家的国民,不强调身份的概念。 因此严格地说,公民是相对于外国人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国籍,不可能同时拥有两个或以上的国籍的。因为国籍代表了公民所从属的国家(或主权实体)。
但是,人们可以同时拥有不同国家的公民身份。例如,一个中国人可以去美国留学,毕业后有可能在美国工作,并加入美国籍成为美国人。这时他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是美利坚合众国公民。只是他的身份证上会注明他的国籍变化情况(国籍变更记录)。
在实行单一国籍制度的国家,公民与国民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即只有一国公民,无双重国籍。在这些国家中,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就被视为退出原国籍,通常采取撤销护照、注销户籍登记等措施来体现。这些国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出国定居或者工作的本国公民,原则上只发给其中止签证,直至批准其申请并在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的特定部位作作废处理为止。这样,这些国家的公民也就没了所谓双重国籍的问题。
但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双重国籍制度,也就是说只要没有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就算取得别的国家的国籍,仍然是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然而,由于很多实行双重国籍制度的国家的宪法规定,凡加入该国国籍者,自动丧失原国籍,所以,在这些国家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往往要求中国公民提交的材料中包括原户口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以确认当事人的中国籍身份。 值得说明的是,根据1980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会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实施细则的决议,该条例规定:“因出生原因获得外国国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该国籍。”据此,出生时即取得外国国籍的,不属于双重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