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签证受美国保护吗?
1. 首先,美国公民(Citizen)是指拥有美国国籍的人; 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 “绿卡”持有人)也称为“永久居民”、“非公民公民”或“难民”,是获得授权居住在美国而不受限制之人群的总称。这些人在美国居住,但在政治上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资格,不能参加联邦政府的考试或担任联邦政府公职。但所有州及地方政府职位均开放给永久居民竞选。持有绿卡者必须证明其永久居民身份,如果长期离境将可能被取消移民身分。 持有B-1\B-2旅游/商务签证的非公民不属于上述两类人,不受美国宪法与法律的任何保护(例如不得持枪等宪法赋予的权利,不享受同公民同等的司法待遇等)。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他们并不受到美国保护, 而只是一般访客,当他们在美期间有可能被拘留和驱逐出境。
2. 第二点,美国的非公民没有在美军服役的义务,但是一旦国家有需要会征召他们进入战斗序列。 至于是否加入美国籍以成为公民而服兵役,则完全是个人自由的选择,并不是所有非公民都会申请加入美国籍以成为公民。由于入籍考试包括一些军事知识,所以很多人因为不想面对这样的考试而放弃这个选择。而且要放弃自己的原国籍也并非易事……很多申请移民的人都因此而放弃了。 不过现在通过移民的方式加入美国籍要比以前容易得多--过去要等很久才能获得移民身份,而现在只要缴纳一大笔钱就可以拿到临时绿卡(条件是要等上几年才能转正)。
3. 另外,虽然理论上讲非公民也不受美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因为非公民的身份来源于美国永久居留(绿卡),而美国永久居留又来源于美政府颁发,因此除非美国政府明确撤销发给你的永居许可文件并公开宣布你不再享有该权利,否则一般不会被他人剥夺这种权利。比如在美国有大量的非法移民存在,他们有的已经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并且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但是他们仍然被视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4. 最后,根据我个人的经验来看的话:如果你只是拿绿卡或者公民身份的未婚妻签证来的话,应该是不受美国保护的吧!但是如果是在美国出生的话就肯定受美国保护了啦~ 因为我是移民过来的嘛,所以我肯定是美国公民了…但我老公不是,他拿的是绿卡,所以他还是外国人啊~哈哈 但不管怎么样,我们俩都是美国公民了,所以宝宝也可以直接拿美国的身份证啊,不用像其他外国移民那样还要去排队办护照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