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一般几年?
1、首次申根签证一般只给1到3个月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以后再逐步放宽。如果首次申根签证有效停留期是3个月,那么下次申请时的签证有效停留期仍将是3个月,只有持3个月的有效停留期在申根国家停留了3个月后,下一次申请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才会增加到半年或者1年。有的国家规定多次入境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最多不超过5年。有的国家给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公民最多只签发2年有效停留期。首次申根有效期和停留期的长短视申请人的申请目的及其可信程度和所提交的材料而定。
2、申根签证的有效期和最长停留期自决定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例如,一申根签证的有效期和最长停留期为1年,签发日期是2001年5月5日,则该申根签证的有效期和最长停留期从2001年5月5日到2002年5月4日,也就是说,2002年5月5日是失效日期。如果在此有效期内分几次进入申根国,则停留期不得超过一年,如果进一次然后又出去然后再回来,那么在申根国家再最多只能待90天,因为上两次已经住了30天。一旦申根签证失效,就不可以再用。
3、如果申根国土过境地,无需申根签证,无需出示入境国的有效签证,但需要有前往入境国的有效交通工具。
4、如果申根签证的签发国是目的地而不是途经地(例如某申根签证要求把德国作为目的地),则需注意,途经的他国一般要求在本国的停留最长不超过24小时,否则要申请途经其国家的过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