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州600签证是什么签证?
600类澳大利亚签证包括访客,旅游/商务,家庭成员,学生访客,工作假期,团体,过境以及特殊活动访问签证。600类澳大利亚签证是一种临时入境许可,仅能作为访问澳大利亚时入境许可使用。如果持有600类澳大利亚签证时工作或学习,则属非法行为。
1、访客签证
为了进行短期访问、度假、与在澳大利亚的家人朋友团聚,或从事非盈利的活动而访澳时需要申请访客签证。在某些情形下,访客签证的最长期限为三年。
2、过境签证
过境签证适用于必须在前往另一个国家的途中在澳大利亚过境,且没有获得访客签证并申请访客签证存在困难的申请者。通常情况下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为72小时,在澳大利亚停留的最长时间为三个晚上。但是,如果申请人在前往另一国家途中经过澳大利亚多次,该签证可给予更长的有效期和可在澳停留时间。
3、家庭成员签证
家庭成员签证适用于以下情形: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和澳大利亚公民的家庭成员访澳,或澳大利亚的配偶或事实上的配偶或子女在澳大利亚过期居留后离开,之后返回澳大利亚。
以下人员可申请家庭成员(短期)签证访澳:配偶或事实上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叔叔、婶婶、阿姨、姑姑、堂兄弟姐妹、侄子侄女以及祖父母。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成员只有在澳大利亚无其它亲属且不能申请访客签证时才能申请家庭成员(短期)签证(S36)。
家庭成员(临时)(C152)以及家庭成员(永久)(C153)签证适用于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和澳大利亚公民的其他家庭成员访澳。申请这些签证的申请者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其父母中一方,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事实上的配偶以及子女,且不能申请访客签证。
家庭成员(临时)(S45)签证适用于在澳大利亚过期居留并已离开澳大利亚,之后返回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的配偶或事实上的配偶和/或子女。如果是在澳大利亚期间分娩的子女或在澳大利亚过期居留期间在境外与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结婚或与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成为事实上的配偶,也能申请家庭成员(永久)(S48)签证。与澳大利亚公民结婚和成为事实上的配偶的家庭成员可申请家庭成员(永久)(S48)。
4、团体签证
团体签证适用于由领队带领,至少有10人并出于非盈利目的的团体访问澳大利亚。领队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
团体签证不能用于旅行团前往澳大利亚度假,也不能由旅行团领队带领澳大利亚的公民或永久居民赴澳大利亚以外的国家旅行时使用。
5、学生访客签证
申请学生访客签证是出于短期学习目的访问澳大利亚。短期学习包括参加一个课程或项目,学习期限不超过三个月。该课程可以是全日制的,而项目必须是全日制的。此外课程或项目的提供者(教育机构)必须由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认证。
申请学生访客签证可以在另一个澳大利亚签证有效期内申请,前提是在两份签证有效时期内不得有重叠时间。
6、工作假期签证
为了在澳洲度假,和从事度假期间用来资助旅行的短期工作,可申请工作假期签证。某些工作假期签证(例如新西兰的工作假期)具有特殊规定,需详询澳大利亚移民局。
只有来自以下国家的申请者有资格申请工作假期签证:阿根廷(自2003年9月22日起)、白俄罗斯(自2003年9月22日起)智利(自2008年3月5日起)、中国(自2008年3月5日起)、克罗地亚(自2003年9月22日起)、匈牙利(自2005年5月26日起)、中华台北(自2005年5月26日起)、日本(自2006年4月19日起)、拉脱维亚(自2003年9月22日起)、立陶宛(自2003年9月22日起)、马来西亚(自2003年9月22日起)墨西哥(自2003年9月22日起)、波兰(自2006年7月1日起)、罗马尼亚(自2008年3月5日起),俄罗斯(自2006年7月1日起)、斯洛伐克(自2005年5月26日起)、斯洛文尼亚(自2003年9月22日起)、乌克兰(自2003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