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签证可以延期几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届满1年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当在签证届满30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外国人,按以下规定延期,有效期最长为1年:
(一)持F字签证者,应当提交中国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发给F字签证。
(二)持G字签证者,应当提交与中国交通运输部门签订的合同或者中国有关单位出具的同意停居留证明,发给G字签证。
(三)持L字签证者,应当提交旅行所需费用和中国境内接待单位或者接待人员出具的证明,发给L字签证。停留理由合理,并且提交中国境内有接待能力的单位或者人员出具的证明,发给L字签证。
(四)持M字签证者,应当提交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主管部门或者旅游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发给M字签证。
(五)持Q字签证者,如果是看望家庭成员的,应当提交被看望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说明函件和被看望的家庭成员的居留证件或者身份证,发给Q1 字签证;如果是团聚或者寄养的,应当分别按照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要求办理。
持J—1字签证者申请居留证件,以及持J—2字签证者申请1年以上(含1年)居留证件,按照本细则第二章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