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用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办理手续: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张一寸照片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受理期限: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后上报分、县(市)局在15个工作日完成制证工作。省外申请人凭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国(境)定居身份户口注销证明》,到工作、生活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受理申请的派出所上报县(市、区)公安(分)局审核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20个工作日完成制证工作。
费用:
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出生证明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在县级以上医院出生的,在医院领取出生证明。
在县级以下医院或者家中、途中出生的,由出生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