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往返需要面签吗?
为了加强对申请海外私人签证(普通签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下简称中国签证申请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签证申领条件规定如下:
一、中方授权单位派遣、赴国家法律、国务院部门规定的人员,需要参加驻华使馆、领馆或委托的组织举行的面试或访谈,该面试或访谈的目的是对申请人的基本国籍身份和申请签证的理由进行审查。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作为临时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子女,由外事部门或监护人同意,持有外国护照的中国公民,其父母至少有一方是中国公民,需要临时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国外回国,因路途遥远,无法在签证有效期前抵达中国,需要延长签证有效期限的;外国驻华公使衔高级官员,其随行配偶和子女,需要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停留;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需要到内地上学、就业或者参加商务活动的;外国籍华人或者其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明的公民,因私人事项需要多次出入中国的;需要申请加注身份事项的;其他重要情形。
三、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在中国驻外国使领馆申请签证的,有关使领馆将要求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
(二)中国国内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件。
(三)签证申请表。
(四)其他有关材料。对申请人国籍、身份、赴华目的、行程、签证金额等存有疑问的,使领馆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证明材料。有关使领馆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能否证明其具备从中国获许可出境的资格和诚信申请人需承担的义务,决定是否发给签证。
四、温馨提示:
1、根据发达国家签证制度,即使获得赴该国的留学通知,也还必须办理该国“留学许可”或不准对外国人入境的“禁止令”。
2、在发达国家获得大学或短期大学入学通知书的中国留学生,申请办理长期居留签证时,必须提交外国当地政府机关签发的学习许可或“留学证明”。
3、如果在提交签证申请材料时,发现有缺乏必要条件的,使领馆将通知有关申请人补充。
4、请按照使领馆规定的时间段前往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未经预约,谢绝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