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签证有什么要求?
根据德国法中有关因公普通护照发放和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德国驻华使领馆有权拒绝以下人员出境:
1. 正被德国国内法院或出入境警局传唤并被迫出境者;
2. 被德国法院判处罚金而尚未偿还者;
3. 因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或被限制出境,正处于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程序者;
4. 已确定需承担赔偿义务,但未能说明财产担保者;
5. 有精神疾患或智力低下,有在境外游荡或流浪的可能者;
6. 在国外有未了结的私人债务者;
7. 曾被德国、奥地利的政府或欧盟各国政府拘留超过30天者;
8. 不能通过正常手续提供出境所必需的资料,如身份证件、经济担保或其他担保文件者。
持欧盟国家长期居民签证的中国公民:
1、在欧盟国家以外取得学历的,要经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籍局批准;
2、在欧盟国家以内取得的学历,无需外国使馆文化业务处认证。
获得德国长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3.持有德国居留证的中国公民欲赴第三国,必须经过德国使馆文化业务处认证。
申请语言签证,是否需要语言学校出具的具体数额的收据,或是语言学校出具的一个总数额的收据,具体数额根据你的学费确定。只要语言学校能给你出一个总收据就可以了,上面注明时间,你的学费时间,及总费用。
你可以带着你在那个学校学的语言的上课收据去签证的。那个收据只要学校给你们开出来了就是可以的。这个没有问题。只要他们给你交钱他们自然会给你们出据收据的。语言签证不需要面谈,但一般需要口语考试。
一般拒签不外乎这几个理由:资金问题、学习计划、个人成绩,或者是德国那方接收单位的原因。
如果你资金没问题的话,学习计划好好写一下,尽可能详细的写出来,然后找你所在学校的教授或者相关专家给你写推荐信,证明你所学专业的成绩。再拿给你办签证的国家考个语言,一般是日词或者德词,凭这些应该是可以顺利获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