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加拿大办学谁签署的?
据教育部网站,加拿大基础教育部长谢邦思12月18日至21日访华,与教育部副部长吴祖国、加拿大国际教育委员会主席瑞安·达克沃思等领导组成的团组进行会谈和交流,推动中加在教育领域的合作。双方强调要加强高层战略沟通,深化教育领域务实合作,继续加强各类教育机构、团体和人士之间的交流,推动中加教育进一步贴近民心。
据悉,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基础教育部关于加拿大的教育机构加强中国留学生招募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与加拿大多伦多学校协会关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备忘录》等多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
加方还为中国3所高等学府提供了近2100个奖学金名额,这些学校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谢邦思在访问结束时发表的评论中说,这次访问非常成功,加方邀请中国学生到加拿大学习、体验加方的多样化文化,因为加方认识到中国学生学习、研究加拿大文化将加强双方的互相了解和友谊。
自1999年以来,中国政府推出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中外合作办学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国教育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2018年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达到1291个,其中,164个为本科层次,104个为专科(高职)层次,239个为中专(高级职高)层次,784个为高中(中职)层次。
但鱼龙混杂的中外合作办学也让人诟病,“水项目”、“双学历”、“入学容易、毕业也容易”的标签一直跟随。由于进入中国市场的资金较少,大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集中在高收入家庭,无法发挥民办教育“有教无类”的作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也出现恶性竞争现象,一些国外高校把项目许可权委托给国内机构,一些国内机构与国外高校甚至没有合作关系,却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为此,教育部2018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办学暂行规定》,明确了9类不得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只允许外国高校和进入中国国内市场接受人民教育或国民教育工作者的子女就读的项目;只允许中国高中、中专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读的项目;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招收大陆地区学生,但又未在中国境内实施完整教学实践的项目;在非指定或规定办学地点实施境外高校教育项目的项目等。
但至今未有个别典型案例被责令停办或限期整顿。直到2019年8月,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部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才使得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不合规行为得到暂时遏制。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该具备六个条件:一、具有与项目相应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资质;二、具有与项目相应的组织管理和教学水平;三、拥有该项目所需的教育资源和有效使用资源的能力;四、具有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五、具有实行多样化教学和实践的能力;六、具有保证教育质量的措施和保证质量的专业教学评估体系。
中国是一个教育大国,但不是一个教育强国。而中外合作办学,本应为中国教育吸收世界先进教学成果提供一条重要通道,但如今却异化成外国教师来中国捞金的中介通道,与中国本土教育脱离,更无法满足中国高等教育振兴的需要。
希望未来教育部能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严格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清理整顿”之名进行严格监管,建立高效的退出机制,遏制“中外合作办学”的野蛮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