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南非签证吗?
申根国家的政策是在该国的驻外使馆或领馆设有签证处的地区,申请人必须在该签证处申请签证,若无设立签证处的则可在其国家外交机构或领事机构申请。
从2001年2月开始,南非共和国驻华使馆将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南非共和国签证申请中心。同时撤销此前在北京、上海和广州所接受的南非签证申请。任何位于该三地的申请人必须在南非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儿童或学生除外,其监护人可在使/领馆递交此类申请)。
申请人必须提供:
1、有效护照(需在南非停留期后仍有三个月以上的期限有效);
2、两张近期证件照片;
3、南非相关部门(南非政府、南非移民局或当地公司或亲戚朋友)所发出的邀请信函,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赴南非目的;
2)申请人全名(与申请人护照完全一致)、性别、出生日期和国籍;
3)申请人将前往南非的准确日期和在南非拟停留的最长期限;
4)申请人旅行所需资金的提供者:系申请人本人还是南非的亲戚朋友或其它第三方;
5)在南非停留期间申请人的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和传真等;
6)邀请函须由南非邀请方负责人亲笔签署。申请人拟前往南非经商者,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
一、南非公司的工商注册文件;
二、申请人所在公司的工商注册文件和公司出具的赴南非从事业务的派遣信函;
三、申请人银行或邀请方出具的经济担保信,以证明其有能力支付在南非期间食宿和其他费用。
申请可直接寄/交南非共和国驻华使馆或南非设在任一国家外交机构或领事机构。南非使领馆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将在1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