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绿卡还是欧盟绿卡?
“欧洲绿卡”这个名称是不正确的,其实指的是由欧洲国家颁发的永久居留证(Residence Permit)。获得这一证件后,持有者可以在签证到期后一直居住在当地、自由通行和居住在欧洲申根地区(欧盟+欧洲经济区EEA 26个成员国)内。在欧盟国家的土地或者海上航行不受限制;在欧盟国之间旅行,不需要办理任何出入境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证件并不包括公民身份,也不是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替代文件。
目前,欧洲共有27个成员国,其中包括4个欧盟成员国、15个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以及8个申根签证国。这27个国家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希腊、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爱沙尼亚、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波兰、捷克、卢布尔雅那、斯洛伐克、波黑。这些国家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90%以上。
通常所说的“欧洲绿卡”就指在欧洲国家的永久居留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拿到这张绿卡就能和当地人一样享受一切社会福利。 一般来说,申请人所持有的欧洲绿卡是否等同于当地公民的待遇取决于两个条件:
一是申请人的绿卡所属国;
二是申请人是否符合当地的移民法要求。 每个欧洲国家的移民法都有各自的规定,因此即便是同一类别的人才,因为国籍的不同可能得到的待遇也会有所不同。例如,英国是传统的开放型社会,规定在任何条件下都给予绿卡持有人公民待遇;而法国则规定,绿卡持有者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有与法国公民同等的社会福利。
另一方面,即便是在同一个国家,不同的州对于绿卡持有者的待遇也有可能有不一样的规定。 以美国为例,根据联邦法律,绿卡持有者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和公民一样自由进出美国领土;但是各州可以自主制定更优惠的政策。因此如果是有条件的绿卡持有人,一定要确保自己符合目的地州的要求才能获得和本地公民一样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