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学院有几个学院?
五个院士院(Domus Scientiarum) 哲学、历史、文学、法律与考古。 两个附属学院(Collegia Accessorium) 医学和自然科学,其中自然科学的院士只能由拥有科学博士学位的人担任。 一共7个院士院和2个附属学院共有150名成员(30%为外籍人士) 每个学部有9-26名成员不等,一般由8人组成一个委员会,负责遴选当年的诺贝尔奖得主。 当选举结果出现争议时,由所有科学院委员投票决定是否追加评选。
在历史上曾有7人同时获得院士资格,被认为是“集体的荣誉”;1944年两院合并后,曾有一人同时被选入两院,被理解为“荣耀的共享”。这一安排被称为“瑞士式均衡(Swiss Cheque)”。但这种情况在1974年后不再出现。
瑞典科学院是瑞典五个诺贝尔委员会里面负责管理诺贝尔文学奖的机构,创建于1739年。是一个官方机构,直属瑞典政府。有40位院士,包括瑞典社会科学院、工程科学院、医学科学院及艺术科学院的四位常任院士。瑞典学院下设六个特殊学术小组,文学组负责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工作。
瑞典学院是负责管理诺贝尔文学奖的机构,创建于1786年。其职责是“在语言和文学方面促进瑞典文的美感与运用”。该学院设36名常设院士,成员为终身制。新院士多为本学院院士或瑞典其他文化部门、出版界和大学教师。院士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商讨院务,会议记录严格保密。此外设书记处和图书馆。根据宪法规定,国王为瑞典学院名誉院长,但该学院具有高度自治权和独立性,政府或议会不得干涉其活动。瑞典学院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补贴和本院基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