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递交后能取消吗?
题主,您好! 我觉得这个案子还是比较复杂的。 首先,关于你丈夫在澳洲的移民身份,我建议你咨询下律师看看是否可以申请恢复,因为如果他是以10年居留权身份来申请的配偶移民的话,他的移民申请是必须经过移民局审核才通过的,如果他现在人在国内,而配偶签证又已经获批了,那这个审批过程是不是存在一定的漏洞呢? 如果这个申请真的通过了的话,那么他将来再回到澳洲来就是永久居民了呀,这就不属于非法滞留了吧! 但是,我想他这样操作应该会有很大的风险,因为他现在的临时居留身份已经被取消了,而他这次又以虚假的定居理由来申请恢复,一旦被发现,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还是建议咨询下专业律师吧!
第二,关于你的签证,我觉得你还是很有机会拿到签证的。 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你在申请的时候是没有义务告知移民局你丈夫的居留身份情况的。所以你当时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而已——你丈夫的移民申请被移民局拒签了,但是这个事实并不能说明什么,也并不会影响你对签证的判断。 所以我觉得如果你丈夫能在6个月内回来,并且证明他可以成功获得移民身份的审核,那么你应该可以有机会拿到签证的。但是,如果你的丈夫无法在6个月之内回来,而你又不想等了,那么我建议你可以撤回你的申请,然后重新申请一个旅游签先过来。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于你要让你的丈夫在6个月的有效期内回国并且在入境时证明自己可以获得移民局的审核从而能最终取得澳洲永久居民的身份;或者是在6个月内能够拿出足够有利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被拒是由于移民局的操作失误引起的。这两个当中只要找到一个就可以了啊~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