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行政审查什么?
关于使馆的“拒签”,我们通常把使领馆审核材料的过程称为“受理”过程,当使领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发现有可疑线索或需进一步核实时,便会将该材料移交至移民局的“调查部(Admission Inspection Bureau)”,此间便进入了所谓的“行政审核阶段 (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 AP)”。 移民局调查部的工作人员会查看申请人的背景信息以及DS-160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果申请人有出入境记录的话,还要检查该记录的真实性(有些申请人会有因私护照或旅行证件被遗失的经历,因此会产生一些出入境记录)。在核查的过程中有可能会联系申请人补充材料和说明情况、也有可能直接给予拒签决定.
一般来说,移民类AP的申请人在接到大使馆通知后前往面签时都会被要求先做体检,然后才由签证官面谈。而非移民B类的申请者由于没有在海关入境时接受医学检查,因此一旦进入AP程序就表明已被怀疑患有某种传染病或是曾感染过某种传染病,所以需要按照移民法中有关传染病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在行政审核期间,一般移民申请的AP时间较长,非移民AP则较短。如果AP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的审理期限,那么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向移民局索要“调查申请表(Request for Investigation Form RFI)”并要求其说明超过审理期限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但是有时由于材料整理的不够全面或者不够清晰,使馆或移民局在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了疑点,此时申请人只需尽快补交齐全或重新整理资料即可。对于此类AP,只要申请人准备好正确的证明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般都可以顺利获签。 但是,如果是因伪造或变造材料而引起的AP,则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了!根据联邦法律的规定,任何人若有伪造、变造、藏匿、隐瞒、提供虚假或重复使用任何入境或过境签证或以欺诈或其他不法手段取得入出境或过境签证者都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