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有几种类型?
1、韩国旅游商务及探亲访友签证 C-3/C-3-D 有效期为三个月,可停留90天 可停留天数:每次入境,最多可以停留90天;一次签证,多次入国。 如果持有有效签证但未能按时入境,或错过入境期限者,需重新办理签证手续。 注:根据申请人的国籍以及出入境目的不同,分为C-3(观光)和C-3-D(商务)两种签证(以护照签发地为标准)。
2、韩国商务签证 D-1、D-2、D-4 为短期逗留签证 ① 在韩期间,仅限在颁发签证所指定的地点活动,不能改变。
② D-1 :停留期90天的短期逗留签证 (仅限外交、公务及公务接待人员)
③ D-2 :可在当地就业的长期签证 (以从事工作为目的的外国人)
④ D-4 :学习及语言研修签证(仅限留学生)
⑤ 根据访问目的的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三类 : A~B类 : 停留期为3个月以上的长期在韩居留 B ~ C类: 可以在特定地区内活动的短期在韩居留 C类: 指定区域(仅限于济州岛等地)短期在韩逗留
3、韩国留学 D-2、D-3、D-4 与上述相同,根据不同的留学资格而分为D-2 、D-3 和D-4三种签证,其中 D-2是留学生中唯一可以申请“在韩国永久居住权”的资格 注:根据就读学校性质的不同,D-2, D-3又区分为A, B两类 另外,为了取得 D-2. B类的 “永久居住权”资格,申请人除了满足相应的申请条件外还必须拥有D-2 B类的签证。
4、过境签证 G-1~G-7 从第三国前往韩国或返回原籍国时,持有效的护照及飞往其他国家的机票时可申请此签证。 持有过境签证者只能停留在机场或港口,不得离开过境设施。 如需停留则需在申请时提供有关的停留地址证明书等文件,并得到有关机关的许可方可。
5、再入国确认书签证 R-1 再入国许可批准证书。 持此证者可再次进入韩国境内。 因出国而被剥夺公民权的人士或者已丧失韩国国籍者将不能获得此证 。 本证一般发给持有D-2, E-1, E-2, F-1 ,F-5,M-1 M-5等签证者 持此证者回国后须在入境前填写好相关的再入国申请书并在预定入境日期的前三天左右向韩国移民局申请回国的再入国许可。 注意:本证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以上,过期须重新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