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丹麦怎么办签证?
目前丹麦签证受理国家/地区: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 申请丹麦签证,您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渠道办理:
1. 递交材料至丹麦驻北京大使馆;
2. 通过丹麦使领馆指定的代理机构递送或邮寄申请材料;
3. 前往丹麦驻外使馆或领事馆自行提交或领取签证。 一、申请丹麦签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您需要在申请签证时满足以下条件: 如果您是申请商务签证的申请人,请参考商务签证的要求。 注意:申请人在获得有效签证后必须购买旅行保险。 在入境丹麦时须出示医疗保险证明(Covered-visa) 。
二、签证费用: 根据您申请签证的类型,需要支付相应金额的签证费及附加收费。签证费的付款方式是人民币现金(不接受信用卡和借记卡)或者电子转账到以下银行账号: 帐户名称:DANISH VISAS & RESIDENCY AB 开户行:SEB A/S CVR NO:579 8206482 银行代码:CHEDSEBLHXHHH 地址:Frederiksberg Allé 3, DK-2000 Frederiksberg, Denmark 请仔细核对您的支付信息以确保正确无误。附加费用的收款方是中国签证中心有限公司,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中国签证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 帐号:7073110182600006180 附加收费说明:签证申请成功后,除签证费外,需交纳人民币240元的签证认证服务费给丹麦驻华使领馆指定的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用以制作签证页并在护照上盖章。所有签证认证服务都是一次性服务,签证页将在签证认证过程中粘贴于申请者现有的有效期内护照之上。
三、哪些情况需要支付额外押金? 如果您是下列国家的公民申请丹麦短期访问签证,则需向使馆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以保证您在到达丹麦后不从事非法活动且按期离境: 以上金额请用中国银行或中信银行的现钞缴纳。
四、递交材料: a)基本材料:
* 完整填写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原件
* 二张近期彩色照片(白底)
* 在有效期内的护照原件并附第一段(签发地)和最后一页所有签字的复印件
b)申请签证所需的具体材料:
根据所申请的签证类型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来支持您的签证申请:
注:所有材料均需用英语或丹麦语书写。
五、注意事项: 为确保及时获知有关签证申请的审核结果,请您务必保持申请中所填的联系信息准确且可随时被联系到;如申请人无法提供上述必要信息后,使馆将有权拒绝给予签证申请任何帮助。
六、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 签证的有效期限和允许的停留期由签证官决定,并印在签证上。
七、签证可否延期: 不可以。
八、是否可递交补充材料: 是。如果您的申请尚未得到最终批准,您可以随时补充新资料,但前提是补充的材料不能改变先前已提交的材料的性质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