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证什么办理?
申请香港旅游签证,申请人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可由单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申请,申请时须交验户口簿、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注:如果户口不在工作所在地,可由单位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介绍信和申请人工作年限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
赴香港、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内地的亲属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和户口簿、并提交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香港或澳门亲属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要求。
3、提交申请人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提交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5、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亲收回申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