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和签证能一起办吗?
普通护照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护照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经商、旅游、务工、或者其他非公务原因出国,本人就可以向当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提出申请。 由本人向其户口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回答公安机关 interrogation。提交公民的《公民出境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请表》及身份、户口证明和所在单位的意见。
另外,对出国探亲、访友、旅游、出国留学、进行经济贸易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与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出国留学的,应当提交国外高等院校的入学信或者报名信或者入学通知书及国内学校的出国准假证明和经济保证证明;访友、旅游的,应当提交国外亲属的邀请信,或者其他亲属的邀请证明以及经济保证证明;进行经济贸易活动的,应当提交国外业务联系单位的邀请信和经济保证证明;经济保证证明应当由保证人出具,保证人应当是,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有固定收入和固定住所。无业人员、待业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记过单位的人员不能出具经济保证证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个人申请之日起,应当在3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申请人,由公安机关发给护照并同时规定有效期和国外停留期;不予批准的,应当口头通知本人,申请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5年,对年满16周岁以上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护照。普通护照持照人若在国外,应当在护照仍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续签。
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加注事项应当履行与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相同的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