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是全球征税吗?
立陶宛不是一个全球税收管辖国家,在立陶宛居住或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提交全球纳税申报表。 什么是全球纳税人?根据国际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规定,居民个人是指在其境内有住所的居民;非居民个人是指没有其在境内的住所的非居民。
对跨国企业来说,由于企业在各国普遍存在着经营、机构、财务等方面的地缘关系,因而不可避免地面临来自各个国家的税收要求,成为“全球纳税人”。 作为“全球纳税人",除了应遵守行动地域原则(任何国家都可以对其纳税)外,还应遵循公平原则(以所在国为基础,向公民支付合理的税款,无论这些公民是哪一个国家的)。对于在中国大陆以外获取的收入,除中国外,还需向其他国家纳税。 中国作为缔约国之一参加《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行径》,无论收入来源于何处,只要该收入属于所得范畴,并且纳税人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就应征税。 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待遇:
1.在国外工作的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
2.因国外企业使用你的知识而获得的报酬;
3.因在国外从事技术工作而获得的工资和其它类似报酬。 如果您需要对这些海外收入征收所得税,则需按20%的税率(低边上限为480元)缴纳。
对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还应当征收20%的附加个人所得税。 对于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建立的有实际联系的企业,其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也可以在我国纳税。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国大陆并不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也没有签署相关的国际税收协议,但其他缔约方与中国大陆相互之间也应对各自居民征免税。如果您的公司是在英国成立的,而您在其他国家也有业务,那么您在英国以外的所得也应缴税,只不过可以免缴本国个人所得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