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留学签证哪里可以办?
申请荷兰学生签证(留学签证或进修签证)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到荷使馆(北京)或荷总领馆(上海或广州)面谈。申请学生签证应至少于拟赴荷时间前一个半月提交申请。荷兰总领事馆不接受邮寄申请。对于在上海或广州地区的学校就读的申请者,应向该地区荷兰总领事馆递交申请。
申请程序:
1、申请荷兰学生签证,申请者本人必须亲自面谈。递交申请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递交申请应于使馆或总领馆(上海或广州)对外办公时间,即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签证申请表可在荷兰使馆/总领馆领取或在本站下载,填妥后递交申请时一同提交。在荷接受教育的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是申请荷兰留学签证(或进修签证)的前提。
2、面谈后,如果使馆/总领馆认为必要,申请者将被要求提供在荷逗留期间的资金保证情况及居住安排、及其它补充材料,包括体检和/或X光片。
3、使馆/总领馆自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材料,且缴纳签证费日起,处理签证申请需十个工作日。申请者可在递交申请的十个工作日之后,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签证结果:
4、查询方式:
(一)电话查询:021-51936981、51936982
(二)E-mail查询:Shanghai@minbuza.nl
提供材料:
下列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一)申请表(在中国荷兰使馆/总领馆领取或在本站下载)及使领馆要求的补充材料,用黑色或碳素笔逐项填写。提供粘贴于申请表上的护照照片一张、和用于办理“申请学生签证手续”及“在荷停留卡(M.I.D)”的证件照片二张。
(二)申请人有效护照。如护照系首次使用,请提供其复印件。
(三)申请人近期经济状况说明(如:工作收入和其它固定收入证明、个人经济担保等)
(四)申请人在中国国内的固定住址说明。
(五)申请人在中国国内的亲属关系说明。
(六)申请人在中国国内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状况及其价值的说明。
(七)其它有关证明及材料
凡使馆/总领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如非英文或荷兰文版本,都必须提供经认证相符的英文或荷兰文版本译文。
除“申请人有效护照”,其他原件及补充材料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