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怎么签证?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需要填写表格,表格可以到登记机关去领取。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点的名称、网址等;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电子方式,也可以选择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以电子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以电子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再执行上一制定办法年检制度,但应当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年度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