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签证行政审理怎么办?
签证行政审理是加拿大移民部在2007年开始实施的新政策,如果签证官在审理申请的过程中,认为申请材料有伪造的可能,或者认为申请人有提供虚假信息及文件的可能,就会针对此部分文件/信息进行行政审理。
具体的行政审理程序,是签证官将申请人的电话号码等信息转发给移民部负责行政审理的官员,然后由行政审理的官员负责按照加拿大签证中心提供的地址给申请人寄发行政审理的通知,并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加拿大签证中心工作时间之内亲自前往加拿大签证中心回复及提供补充材料,而且加拿大移民部会保留对申请人进行电话调查的权利。
同时,加拿大移民部会要求申请人在收到回复信的十个工作日以内到签证中心进行回复,如果逾期将被视作放弃签证申请处理。
另外,加拿大移民部也会给申请人两次行政审理的机会,如果两次不回复或者两次回复之后签证官仍无法对怀疑部分有完全、明确、直接的了解,申请将被拒签处理。
最后,行政审理是在2007年就已经开始实施的新政策,而且也是加拿大移民部在针对留学签证审理上的新强化政策,目的是为了保证加拿大留学的质量与信誉,同时为了严格防止有可能利用留学为途径移民加拿大和非正当的学生进入加拿大,加强审理留学文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