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减签证单怎么写?
对于工程变更,双方协商后如无争议,应按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项目进行计价。计价原则和方法等可执行合同条款的约定及相关规定。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如属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可提出确认报告,报告应包括:工程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变化、费用变化;施工单位的计价等。施工单位应在7日内将确认报告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确定,并应按变更金额15%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如双方在收到报告7日内未审核确定,即视为默认施工单位的报告数据,应按变更金额的90%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结算时,再进行最终确定。
对于删减工程量,比照工程变更处理计价,但不支付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