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需要调查吗?
根据签证申请人所属国家的不同,对申请人进行评估、确认,并实施签证管理,这是签证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必要一环。评估过程包括对申请人旅行目的确认、证件鉴别、申请人及其担保人资产审查、犯罪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调查等。
一般地说,使领馆对申请人的入境愿望给予肯定和接受,即签发给其入境签证。但对来自高危国家和地区的人(包括来自美国恐怖袭击受威胁地区的人员),则根据需要实施更复杂的入境限制,包括入境后居留地点、活动范围限制以及禁止就业或禁止长期居留等。
对来自高危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在评估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使领馆会进行调查,包括对本人情况进行调查,对担保人情况进行调查;对申请人及其随行人行李进行查验、检查;对申请人为外籍人员的,还要进行所在国协查;必要时,还会与外执法部门协调进行调查。
对申请人的调查,往往因案件的性质、申请人的情况不同而有很大差异,调查的手段和方法也各不相同。调查工作具有较大的保密性,即使最终因故没有发给入境签证,或调查本身并未得到确认结果,但对此情况,使领馆都不能向申请人及其亲属透露任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