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怎么延长有效期?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外国人出境入境或者更改身份必须办理签证手续。在我国境内逗留的外国人,如被批准延长签证有效期的,可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或上海的外国大使馆、领事馆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办理签证延期手续须知
在我国的外国人申请延长签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向本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延长签证申请,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申请审批表》。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除需要提供有效护照、所申请的签证种类、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职业等情况外,还需提供与所持签证种类相符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居留事由材料,即我国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延长签证的批件或邀请信、邀请函等,或工作单位的聘书、雇佣合同及工资单,或经商执照,或从事教学工作的聘书,或从事文化活动的协议,或其他从事活动所需的证明文件等;
经济担保材料,即申请人及其陪同人员的经济担保证明。经济担保证明可以是申请人或其陪同人员所提供的经济证明或本市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担保函件。经济担保证明上应标明担保范围、期限和经济担保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经济担保人的资信证明;担保人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关系,即申请人与迎、送亲属的家庭关系证明,包括由派出所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卫部门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其他材料。
延期签证有效期最长为六个月。延期签证的停留时间从出入境当天算起,与申请人原有的签证剩余有效停留期相加不得超过被批准的有效签证期限。
延期申请经审核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尽快通知申请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