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没有签证怎么办?
如果乘客是第一次从中国出境、从第三国过境,又或是从第三国入境,没有签证,又确实无法取得签证,可以办理中国过境签证。根据规定,中国公民持有效外国居留许可(如外国的永久居留、工作签证等)、民用航空器、船舶驾照、中国边境(涉外)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2种或2种以上有效旅行证件,经确认属过境性质的,可以办理过境签证。所需提交的正常申请材料包括: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一份(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短照一张(近照,免冠)、中国出境 / 入境签证、中国定居许可证影印本和入境许可、中国居留许可证影印本、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影印件、旅行证件返回国的最后一程订妥座位票复印件和备查原件、中国境外已订妥续程机、车、船票原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在第三国的居留、许可等相关证件,证明其确有不可撤销的经香港、澳门前往其他国家的行程。在特殊情况和紧急情况下,根据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工作规定,可以申请加急办理过境签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办理的加急种类分别为:
加急办理赴华公务、商务签证
加急办理赴华探亲、家庭团聚、遗孀、赡养费等亲情类签证
加急办理赴华就医、照顾病人、奔丧/参加葬礼、参加丧葬协议等人道主义类签证
加急办理赴华因私(探亲/旅游/商务/家庭团聚/探亲)签证
办理以上加急种类时,申请人应提供紧急加急事由说明、相应证明材料,例如医疗证明材料、被探视人提供当地医院的疾病证明、病危通知书或死亡证明或家庭团聚邀请信,并需附上所有必要附件如邀请方的护照全本复印件、住址证明和在职证明等,以及必要的担保或经济支付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根据使领馆的规定准备办理加急所需相关文件材料。
办理方式,可到有关驻华使、领馆当面递交申请,或到各使领馆网页公布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电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