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逗留签证能撤销么?
香港逗留签证的撤销,须由本人提出并须提供如下文件:
1、填写申请表
填写《撤销港澳地区签注申请表》,出示港澳地区的〈滞留不归子女通知书〉。
2、本人需交验以下证件:
交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
3、在港澳地区所生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申请,除需交验上述证件外,还均须交验能够相互印证的下列证件或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身份证件。父母结婚证。
(2)申请人父母双方的香港进出境通行证或回内地通行证。
(3)申请人父母双方的香港居留许可。
(4)申请人父母双方在港澳无违反香港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