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申根签证多次往返?
问:本人持德国长期居住签证,每年往返德国和中国数次,持申根签证过境德国前往其他申根国,每次均按要求填写各类入境卡,且有中国签证的记载。去年在意大利曾被意大利边检要求出示往返德国的中国火车票,不然不准入境外国。德国签证官说德国没有对此类申请的规定。请问:1)我属于多次往返申根国家而需要附加特定材料吗?需要什么材料?2)若需要,我该向哪个部门申请?3)若不需要,是否有法律文件可循?4)我的德国签证申请需要更新吗?恳请帮助!多谢!
德国申根签证:
德国于2004年3月26日开始接受申根签证。德国成为第一批实施申根协议的国家之一。这意味着,只要取得任一申根国签发的申根签证,就可以在所有申根国家畅通无阻。
不需要针对申根签证单独申请。只要在德国驻华使馆办理了个人旅游申请签证,那么同时你也可以在柏林、勃兰登堡、勃坎布、梅克伦堡-西普鲁士、不来梅-昂布吕肯、下萨克森、萨根、图林根这8个欧盟省外申根国正常使用。
但以下两种情形例外:
1)持旅游签不能过境德国前往上述8个欧盟省外申根国。根据申根协议第9条第5款:如果持有签证的人计划在三个以上的申根国停留,则无论其目的地国家是否为签证颁发国,皆须预先至少得到其中一个申根国所属地区的移民局批准,方可进入该区域。
2)德国驾照在申根国不被认同为驾驶执照。
所需资料:
1)护照:旅行者必须持有有效护照,并在护照中加页(如果护照是旧款式,可能必须办理新护照)。2)照片:两张两寸免冠照,要求面部朝向正面,无背景。3)签证申请表:需填写签证申请表2份,其中包括在机场是否有亲友迎接,是否需要住宿等。4)往返机票行程单。5)酒店订单:出示说明你在申根国旅行期间已经定好了酒店房间,如果旅行日程与签证批准日期不相符也将被视为非法居留。6)旅行计划:最好能提供具体细节,例如在申根国的出行时刻表、联系方式、资金来源、机票订单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