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要和美国人对话吗?
美国移民局(USCIS)颁布了一项政策,规定如果申请人具有某些特定语言能力的,可以不通过面试就直接获得绿卡。这项政策从2010年9月1日开始实施。美国移民局表示,这一政策是为了解决移民局每年8月份收到的25,000份申请(大约占全年总申请量的1/4),都是来自同一批人的,他们全部表示,由于某种语言上的障碍,不能理解面试要求,不能与移民官员顺利交流。根据此政策,这类申请人,不必和移民局人员当面谈话,只要递交材料、缴纳相关费用就可以了。
哪些能力可以免面谈?
1、经认可的测试显示您具有必要的英语语言技能;
2、经IRB验证,可获得的翻译辅助使您能够理解访谈过程。在IRB地区办公室进行视频采访的申请人提供采访当天的午餐。
不需要面谈的签证类型
凡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条件的,均免于面谈:
1、年龄在14周岁以下;
2、确认受到原居住国18岁以下抚养人的照顾;
3、确认与原居住国有联系,并且在原居住国会继续接受教育;
4、根据申请人申请的时间,已经拥有有效的美领馆签证;
5、F-1或者M-1签证,准备在美国就读学校的;
6、签证失效后重新提出申请的;
7、确认具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无需领
取的社会福利;
8、持非美国移民局批准的非移民类签证;
9、拥有有效的美国移民局批准的永久居留申请(I-130);
10、美国移民局批准的企业家移民(I-526)申请。
面谈的时间确定后,签证官会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一份面谈通知副本送至您的预约地点。如果面谈被拒绝,也会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一份拒签通知副本送寄往您的预约地点。申请如果被拒绝,您的申请资料将暂由美国移民局保存三个月,以供日后审查的时候使用。您如果对该拒绝决定不满,有书面答辩的权利,但必须在收到此通知十天内,寄送移民局。如果逾期未递送答辩或申请撤销决定,将视为对拒签决定没有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