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签证赞助?
签证赞助,是指在申请者没有足够的资产来证明其访问目的是合理可行时,由第三方向海关提出保证,以支持访问者的正当合理的入境目的,并由该第三方支付该申请者停留美国期间的所有费用。签证赞助人需向移民局担保申请者的正常生活,并支付其在美国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例如当地的住宿、膳食、交通等。这种担保与美国移民局的规定相矛盾,因移民局严禁美国公民作此形式的担保。
由于美国签证的政策与法律规定复杂,难以掌握.签证官行使权利时,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使法官的权力得不到约束,加之美国签证官对申请人的动机与条件的了解甚少,因而,审查标准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中国的赴美国签人遭拒签的情形时有发生。这就给那些有意赴美参观、考察、访问的法人、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研究人员造成消极影响。为此,美国移民局为了配合外国人的访问,以促进两国间的文化、教育、科技、经贸的友好往来,特地制定了一项签证便利措施,即签证赞助(Sponsored Visa)。它适用于申请人赴美国进行短期商务考察、洽谈贸易、参加展销会,以及参加科学技术与教育学术活动,如讲学、指导、咨询等活动,接受配偶、子女探望等,申请人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不超过半年。这种签证赞助,不同于依亲签证(Dependant Visa),其区别在于:
1、依亲签证是申请人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而签证赞助没有这种要求。
2、依亲签证是亲属担保。在这种签证赞助中,是美国国务院、校方、主办方等机构进行担保。
3、依亲签证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而签证赞助是一个人单独申请。
4、依亲签证是永久性签证。而签证赞助是临时的,最长为半年。
在美国移民局对于签证的条件未予明确的情况下,由有资格的学校、单位、团体、个人为申请人充当担保人,证明该申请人将只逗留美国,不会对别国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威胁。这个担保人除在申请人被拒绝入境时承担费用外,还可以为签证官询问有关申请人的行踪和生活等情况。作为担保人一般应具有下列条件:
·在该国有关方面有固定的居所和固定的职务。
·与申请人关系密切,了解其平时的生活习惯、行为特征、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
·担保人在美国应有固定的住址和良好的身份证明。如该担保人没有正式工作,则其家庭也应具备上述条件,该家庭在美国应有固定的收入。
上述担保人一般应签署担保书,该担保书的格式由移民局指定,以保证公正。担保书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号、出生地及现住址。
·申请人的入境期限、赴美目的。
·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地址。
·担保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担保人对申请人到达美国后所需费用的声明。
·担保人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申请人在美期间的一切费用。
·担保人应具有的美容移民条件。
·担保人一旦为申请人做出担保,即意味着将因申请人住在海外而受到法律保护,使其不因访问美国而增加新的债务,同时也免除了日后不得申请美国移民或不得回美定居的顾忌。但如果被保证人的情况不符合移民法规,则其仍会被递解出境,担保人对此不必承担任何费用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