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承认英联邦么? 在新西兰,英联邦这一说法并不存在! 说“承认”似乎也不太准确,应该说英国及英联邦国家的公民身份与绿卡持有人可以在无需签证的情况下自由出入并长期居住在纽芬兰(新西兰)。 但要注意一点的是,这些是英国及英联邦国家公民的身份和绿卡持有人的特权,而不是必须给这些人发签证。也就是说,这些人在没有获得特殊身份之前,还是要按照一般国际旅客的要求办理签证手续。只是他们比一般人享有优先审核的待遇而已。
这里顺便提一句,虽然很多媒体都经常把加拿大和美国放在一起提到,但严格来说这两个国家公民的身份是各有不同的。加拿大的公民身份是Citizen of Canada,美国则是National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因为国籍的认定遵循“出生地原则”,所以加拿大与美国公民在身份上并无任何实质区别;而英国的公民身份是British citizen/citizenship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澳大利亚是新西兰的近亲,其公民身份是Australian citizen,这几个词的意思其实大同小异。
回到问题本身,由于英联邦的概念比较模糊且没有统一的法律界定,因此很难从法律层面上解释为什么英国或其他英联邦国家的公民能够免签或落地签来到新西兰而不需要特别签证。不过,如果从历史渊源上来看这个问题可能会更容易理解一些。
新西兰原先是个殖民地,而英国公民自然享有在任何英帝国领地无须签证的特权。这种特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仍然保留了下来,只不过现在将英国帝国领地的概念换成了“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
然而,虽说“英联邦”这个概念包含了15个国家,但它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联盟,也没有共同的货币、司法体系或税收制度。实际上,这些国家仅仅是继承了英帝国的某些遗产,包括君主立宪制的政体、英语作为官方语言以及白人种族优越论的思想。 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背景,才导致了今天这样的局面:新西兰承认英联邦的存在,却并没有加入该“组织”。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主权国家群体与另一个主权国家群体的边界相互交错,而移民准入政策则又是由各个国家自主制定的(相对而言)。
赞同 2951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4/6/22 3:29:07 楚欣 优质答主 + 关注 英联邦是一个松散的、政治组织,任何国家都可以申请加入,前提是必须是曾被英国统治过的国家,新西兰是英联邦成员国之一。
英国从17世纪开始实行殖民扩张政策,经过三百多年的殖民战争,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成了地跨欧、美、亚、非、澳的“日不落”殖民大帝国。其殖民地面积达311万平方公里,在世界各洲的面积中占到四分之一强;人口为4.5亿,占全球总数35%以上。在它殖民制度之下的人口,长期处于被压迫、被剥削、被掠夺、被屠杀的地位。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其内在矛盾日臻激化,各国的民族解放斗争也此起彼伏,战火连绵。19世纪初爆发了席卷几乎整个拉丁美洲的民族独立战争,沉重的打击了英国的殖民高压。19世纪20年月以后,资产阶级革*,席卷了几乎整个欧洲,使英国处于群雄割据、四面受敌的危险境地。此后,法德、俄英、美英之间的军备竞赛使欧洲及北美战争危险日甚一日。1899年至1902年间爆发的第二次布尔战争暴露了英国实力的虚弱,加快了英国殖民帝国的瓦解。在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为了维护英国传统的海外利益和削弱民族独立运动的作用,19世纪90年月开始流行“帝体联邦主义”思想,即在承认各殖民地自**权的前提下,保持一个以英国为核心的统一的帝国。1884年召开第一次帝国会议。1887年召开第一次殖民地代表大会,1897年召开第二次。1907年召开第一次皇家帝国会议,确立了帝国会议为常设机构,规定每5年召开一次,主要讨论对外政策问题。
两次世界大战进一步削弱了英国的实力,促进宗主国与各自治领及殖民地之间矛盾的激化。1926年召开第六次帝国会议,会后签订了《贝尔弗条约》。条约确定英国和各自治领“在国际关*是完全平等的国家”,都是“英联邦”的成员国。同时确认英联邦是“自由国家自由而自愿的联合”;各成员国“在各方面彼此结成友好而平等的伴侣关系”.但是,仍规定各成员国必须“承认英王为**”.1931年制定《威斯敏斯特法案》进一步肯定了上述规定。至此,英联邦正式诞生。30年月,澳洲和新西兰、加、美结成太平洋共同防*。英国1939年参加二战后,联邦各成员国也参加了对外战争,对英国作战起了积极作用。
二战结束后,民族解放运动更加高涨,英属殖民地纷纷脱离英国独立。它们有的申请加入英联邦,但不再承认英王为**。为求生存,继续控制原殖民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1949年召开第十一次联邦会议。会议宣布,任何“自愿联合参加大*的国家均可成为英联邦的成员”,从而打破了必须承认英王为**的限制。
长期以来,英国把英联邦作为它在国际事务中与美国抗衡和争夺殖民地世界的工具,如企图利用英联邦同美国争夺日本,用“路易斯敦计划”排挤美国在太平洋的势力。1957年英国同苏、美谈判限制核**问题时,曾提出要由英联邦各国参加,等等。另一方面,一些新兴的成员国也利用英联邦达到本身的目的,如以印度为首的许多亚洲国家力图用英联邦来对抗华沙条约成员国。1957年加勒比地区英国殖民地为了和美国相匹敌、抗衡而要求组成一个加勒比共同体,但未实现。
尽管英联邦成员国在国际问题上存在许多分歧,在1961年第十
二次联邦会议上曾发生了激烈争吵,但作为英国传统利益的堡垒它仍发挥着它应有的作用,英王伊丽莎白二世仍以“联邦元首”的名义在外交方面发挥作用。1971年第十五次联邦会议决定:今后英联邦国家的首脑会议,必要时可非常召集和在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国举行,而不是必须在伦敦召开。
赞同 939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5/2/18 17: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