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总督有啥用?
谢邀! 新西兰是英联邦成员,继承英国传统,设立总督一职。1951年《新西兰宪法》规定,新西兰不设总理,由一个名为“行政局”的内阁(即后来的新西兰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同时设总督作为国家元首代表,统管海军陆战队和空军,并主持一些正式仪式及典礼等。 简言之,现在的总统一职就是个花瓶,没有实权。
但历史上不是这样的。 原来,英国殖民地(包括香港)的总督都是掌握相当大实权的。 例如:可以解散地方立法机关、任命或撤换地方政府官员、宣布戒严或军事管制、宣战与媾和等等。 (这些权利现在都归属英国国王兼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元首所拥有) 但是,在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新民主国家纷纷独立和英联邦的逐步形成,英国殖民帝国的日渐衰落,这些特权也在逐渐丧失,最后只剩下一个象征性的荣誉职权。 现在的新西兰总督只是国家元首和一个象征性职务的代表而已。 他或她基本上只负责举行仪式,诸如打开水龙头让水灌进国庆日升国旗用的储水桶里,又比如按惯例每年至少要在北海道买一条鲑鱼,用来庆祝新西兰的国庆节。
当然,该买什么牌子的鲑鱼、怎么烹饪、谁负责切肉、谁来做沙拉,都有严格的规定。因为这些都是“公务”,当然要公开进行。如果谁想在仪式上偷个懒、使个坏,也是不可能的。 至于那些更高级别的外交、经济等具体事务,都由内阁或其他部门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