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豪斯学院创办前柏林的建筑和艺术类学校设备不良,教学方式老旧,培养出来的学生难以在现实社会胜任专业工作。建筑师亨利·凡·德·威尔德(Henry van de Velde)于1902年开始在魏玛(Weimar)开办私人学院教导工艺设计,他在1905年把学校改为公立,更名为魏玛工艺美术学校(Grand-Ducal School of Arts and Crafts in Weimar)。但随后发生的学生示威事件迫使凡·德·威尔德离开德国,前往比利时。1915年,德国政府下令合并魏玛工艺美术学校和魏玛艺术学院(Weimar Academy of Arts)。1917年,瓦西利·康定斯基(Wassily Kandinsky)和盖德·马科斯(Gunta Stölzl)被任命为新学校的艺术系讲师,保罗·克利(Paul Klee)在1919年也加入讲师团队。1919年4月,新学校改名为国立包豪斯学校(Staatliches Bauhaus)。包豪斯(Bauhaus)一词来自德文Bau(建筑)和Haus(房子),意味建筑、建房,也有寓居、建造、建立之意。此外,Bauhaus也是德文俗语“学习和生活场所”的简称。包豪斯学院创办人魏玛当地艺术总监沃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宣称他把“包豪斯”命名视为“一个希望的象征”[5],表示建筑中所有工艺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