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美国移民是什么意思?
F-4是公民申请配偶及子女来美的签证种类,即家庭签证。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同时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领这一类型的签证。和投资移民相比,f4签证没有资产要求、没有企业要求,也不需要进行投资,申请人仅需证明有一定数额的财富来源合法即可;并且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后,可获得为期一年的临时居留身份,之后便可登陆美国,开始全新的生活。
1965年,美国通过了移民与国籍法,规定绿卡持有者的家庭成员(配偶和子女)可以申请永久居民(绿卡)。F-2A签证是此类签证中的一种。
1882年,美国实施了《排华法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限制甚至禁止华人移民。直到1965年才取消该法案,实施新的移民政策。
1965年之前的移民案卷大多遗失或不存在了。很多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会因缺少档案而面临无法申请移民的难题,不过随着中美关系的缓和以及中国在国际事务中重要性的提升,自1970年代开始,美领馆陆续开始受理来自中国大陆地区的移民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