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的有选举权吗? 1. 公民(Citizen),拥有该国籍且符合选民资格的公民有选举权;没有公民身份的人没有选举权。 240个联邦参议员和435名众议院代表通过他们的州立法机关产生。
2. 永久居民(Legal Permanent Resident),也就是所谓“绿卡”持有者,通常我们简称“LPR”或者“绿卡”持有者。 LPR是没有选举权的。但是,在特定情况下,他们有可能获得选举权。
具体而言,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某人申请美国移民时作为申请人未持有有效的护照(比如他当时是学生签证来美,并未办护照)或所持护照过期,移民局会将其指定为“非公民投票候选人”(inactive voter status)。这种状态会记录在案。
但如果后来此人申请了新护照并且被移民局认可,则会被取消“非公民投票候选人”资格。此时,若此人满足公民身份及其他的选民资格条件(qualifications of citizenship and eligibility to vote),则可以获得选举权。 但是,“获取投票权”这一过程并不是自动生成的,要由当地选举管理部门确认。
另外,即使获得了选举权,也并不是一定能当选。例如201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最后赢了的希拉里·克林顿,在选举人票数上就输给了特朗普,而当时前者得到的普选票更多。这里面的原因就是,各州对选举人的分配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的,并不是简单按照普选票数的多寡。
赞同 883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4/5/31 10:09:26 美国移民取得公民权以后就有选举权了,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包括在美国出生的和入籍的,都可以说英语,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可以申请成为选民之后,在总统选举年就可以投票选举总统和本州的参众议员,参议员是10年一任,众议员是2年一任,在国会选举年就可以选举国会的参众议员,参议员是本州2个,众议员是根据各州人口决定的,有2个州只有1个众议员。
在非国会选举年,每两年会选举一次本州的行政和立法人员,这个每个州都不一样,包括州长、本县的县长、本镇的镇长和本地区的议员,选民的名单和住址是每年12月份由美国邮政总局整理提供给本地区的选举委员会,然后选举委员会在选举之前的邮件中要给所有的选民寄“投票通知”和“提前投票”的申请表,如果没有给某人寄出,本人可以打电话索取。选举在11月份的每一个星期一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二是法定选举日,这个是国会选举年和总统选举年,其他年份的选举日由各州自己规定。
为了照顾不在家的选民,比如在国外,或者到其他地方去了,也可以申请“缺席投票”,用电子邮件索要,然后填好之后寄回本地区选举委员会,就等于是投了票。选举的当天在本选区的选民有的可以到设在本选区的学校或者教堂的“投票站”亲自投票,有的选民还可以提前投票,直接把选票投到设在政府办公楼的投票箱中,这些是密封的投票箱。
所有的投票都是不记名的,填好以后直接投进投票箱,选民投票也是自愿,不去投票也没有关系。在选举之后,选举委员会在当晚打开投票箱,当场核对选票,一般是2个人,一人唱票一人记票,然后向上级选举委员会报告,上级选举委员会加总后向公众宣布。
总统是选民先选举各个党派的代表,然后党的代表再选举总统。众议员是由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直到上世纪初通过宪法修正案才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之前是由州议会选举。
赞同 883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4/12/26 15: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