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的有选举权吗?
1. 公民(Citizen),拥有该国籍且符合选民资格的公民有选举权;没有公民身份的人没有选举权。 240个联邦参议员和435名众议院代表通过他们的州立法机关产生。
2. 永久居民(Legal Permanent Resident),也就是所谓“绿卡”持有者,通常我们简称“LPR”或者“绿卡”持有者。 LPR是没有选举权的。但是,在特定情况下,他们有可能获得选举权。
具体而言,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某人申请美国移民时作为申请人未持有有效的护照(比如他当时是学生签证来美,并未办护照)或所持护照过期,移民局会将其指定为“非公民投票候选人”(inactive voter status)。这种状态会记录在案。
但如果后来此人申请了新护照并且被移民局认可,则会被取消“非公民投票候选人”资格。此时,若此人满足公民身份及其他的选民资格条件(qualifications of citizenship and eligibility to vote),则可以获得选举权。 但是,“获取投票权”这一过程并不是自动生成的,要由当地选举管理部门确认。
另外,即使获得了选举权,也并不是一定能当选。例如201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最后赢了的希拉里·克林顿,在选举人票数上就输给了特朗普,而当时前者得到的普选票更多。这里面的原因就是,各州对选举人的分配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的,并不是简单按照普选票数的多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