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硕士回国如何认证?
谢邀! 2016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宣布自2016年7月5日起,不再统一受理核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人可通过留学人员驻外使馆、总领馆或通过外交部领事司申请(含补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根据该政策,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不再承担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职责与功能。而教育部授权的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也显示,目前共有32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获得批准,名单涵盖北京交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24所高校的48种合作办学项目;还有9所学校的14种合作办学机构未找到公示信息。 根据教育部和外交部发布的相关公告,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学历学位认证仍可继续通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双一流”建设方案中,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被赋予更重要的使命——服务国家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育。 在此次疫情期间,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正常进行,申请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仔细阅读中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温馨提示,选择办理模式(在线申请办理或邮寄申请材料办理)并点击相应链接进入具体办理流程。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办理模式,并按需准备齐全材料。
二)我中心将分批对材料进行预审,并在预审通过后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收到短信的申请人请按邮件或手机短信提示准备好全部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文件(扫描件需为pdf格式并保证文字和图片清晰),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中心指定邮箱提交至我中心。如邮件被退回,请及时联系电话。
三)我中心将通过视频通话等方式核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经我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获知证书编号和相关编码信息后,可自行登录中国留学网获取PDF格式电子认证书。
五)我中心将按照教育部和外交部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境外学历、学位的甄别和验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