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和q2签证的区别?
Q1:对于国内企业赴日交流团,第一次给予最长6个月的一次入境许可;后续申请,每次三个月。 (注1) 一次入境许可仅限于申请团体中的成員。 (注2) 如果成員中有在先前訪問期間逾期逗留的個人,則該成員不能再次獲得申請允可。 Q2:以留学、就職目的赴日个人,第一次给予最高3个月的入境许可;后续申请,每次90天。 (注1) 外国人留學生除本規定之許可條件外,另由日本國內的教師或相關機構負責人的認可。
(注2) 就職者另須有僱主提供的就职許可證明文件及就職意向書。
一般情況下,簽證官在審查簽證申请材料時,首要考慮的因素是申請人是否來自對日本安全有影響的國家和地區,以及申請人在日本的聯繫方針。
其次,簽證官將考慮以下四點:
① 申請人有沒有足夠的能力、經濟條件及保護網,以維持自己及家人在日本的居留;
② 申請人和其家屬是否曾經接受過反詐騙和反恐怖主义的教訓;
③ 申請人在日本的居留是否會妨礙日本警方對犯罪活動的調查;
④ 申請人是否為非法滞留的繼續補充。
如果因上述因素需要拒絕簽證的,簽證官可以根據《出入境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要求申請人提供無辜的证明並作進一步查詢。若查明被拒絕的人確實無辜,簽證官可以修改原決定,發給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