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签证时效多长时间?
现在德国签发给中国申请人的签证都是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因此对于您的问题其实没有明确的答案, 因为要看您入境的具体时间. 一般来说, 如果您在有效期内第一次入境的话, 那么第二次再入境的时候一般不会有问题; 但是如果您的首次入境已经超过有效期但还没有过停留期的情况下, 第二次再入境就要看情况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 请参考以下案例: 德国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限和入境次数问题 陈小姐于2015年7月20日持申根多次往返签证(D-VISA)入境德国,并在柏林逗留至8月3日后离开德国前往西班牙。
2016年4月22日陈小姐再次赴德,入境时被移民局以陈小姐的德国签证已经过期为由拒绝入境,并发出拒签信。后陈小姐委托我所律师进行复议,最终成功在三个月内取得德国移民局同意陈小姐入境的决定书。
分析: 根据陈小姐的情况她两次入境外国时间间隔达七个月之久,并且其德国签证的有效期为自签发日至2016年9月24日,而其最后一次入境时间为2015年8月3日,即其德国签证的逗留期限截至到2015年8月3日已到期,虽然签证的有效期尚未届满,然而根据欧盟理事会于2006年制定的“关于申根签证及签证制度的条例”第5条之规定: “当外国人持有的签证系依本条例所颁发者时,该等人不得于签证所载明之条件有所修改或变更后再次入境或过境。 ”因此陈小姐属于在签证的逗留期限已过期且签证的有效期限还未到的情况下二次入境遭拒,德国移民局以此理由拒签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