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多次往返的条件?

淳于卓梦淳于卓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申请F-2-V访问居留(5年),然后再转为F-4 这种办法一般适合那些工作稳定收入较高的人群,比如大学教授之类的。

2、先申请D-7 或 D-8下面我详细解释一下上面的两种方案: 对于第一种方法来说,其实它跟第二种方法的实质是一样的.只是申请的方法不同而已! 第一种方法是先去大使馆申请一个“留学”的签证来过去上学(最好选择一些不是很好的学校这个问题不大)然后等过去以后在退学这样就可以获得五年的居住权了;而第二种方法则是在国内直接申请一个旅游的签证过来然后在入境的时候向海关人员表明是“商务人士”而不是游客这样就可以获得一年的居住权(上述所说的那种比较差的学校一般是给一年的居留权的所以如果申请这样的学校的话最好也申请一年居留权的这样就不用再回来一次了!),一年后就可以申请“就业许可”,待拿到“就业证"和“营业执照正本”后,就可以去韩国驻中国领事馆更换为长期“D-2”或“A-6”的签证.最后,等到五年满了后再以同样的方式来换取“F-2”的临时定居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曾经有过非法滞留记录的话是不可以采用这个方法的哦~因为,当移民厅收到你要申请长期居留的申请时他们会派人员查你的出入境记录的! 如果查出你有非法滞韩的经历那么他们就会认为你是因为经济困难才回国而不是主动离开韩国的从而不予批准你所提交的申请的哦~~~

3、申请到美国或者加拿大定居,然后申请韩国永久居民 这个是最省事的但前提是你有足够的钱来支撑你在国外的生活哦!呵呵~

阿怡凡阿怡凡优质答主

1.访问者入境目的为"私人事务"(B2),且满足下列任意一项条件时,可申请再次入境许可(有效期30天); (C1) 访问者在韩国居住期间有继续逗留的必要; C1-1) 在韩国国内有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子女配偶或兄弟姐妹等近亲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并在韩国境内拥有住所; C1-2) 有在韩停留必要的访问对象的邀请或者接收通知及材料确认其访问的目的(提供接受邀请函原件以及复印件) 没有上述情况的人申请探亲签证需要向移民局解释其原因并且获得移民局批准才能办理手续并签发相关签证。另外因移民嫌疑而拒绝发放访问签证的情况也很多见,即使通过中介也无法成功。所以建议不要进行尝试。

凌智辉凌智辉优质答主

在2013年之前两年有过两次以上短期滞留记录,可以签发多次往返。

注:以2013年为例,2011年和2012年之间赴韩两次以上,可以申请多次往返。

在韩侨居3年以上归国者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多次往返,有效期为2年;短期滞留两次以上者,滞留期间良好,且以再次访问为由申请时,可考虑签发多次往返。

以2013年为准,从2011年开始的2年内有2次以上短期滞在经历,或2013年之内有1次短期滞在停留记录且持有有效美、加、英、澳、德、法、意、瑞士、比利时和日本等国家的入境签证,在入国管理官处申请的,可以签发K-2D(多次往返)“滞在资格”。

多次往返的滞在期间为每次30天,在2年内无限出入境,K-2D 签证的有效期为从发给日期起2年。需要在2年内入境并持有机票(船票、车票)等出入韩国必需的证明,持K-2D签证的人员在韩国国内滞在时,需要在任意一次出入国管理所处申请短期滞在“滞在资格”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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