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工作签证有哪些?
1、D-7 短期签证,发给来韩就业的人员;分为F4-1、F4-2两种,适用于有在韩永久居住权的外籍劳动者或配偶,和没有永住权的外国人的外籍劳动者的长期定居者(包括来韩后取得永住权和结婚获得居留资格等)。 F4-1的有效期为3年,每次出境后可再入国2次;而F4-2的有效期为5年,可出入境多次。 2. D-8 外国人研修协议者签证,即来韩进行职业训练的外国公民;根据与韩国企业签订的研修计划,以1年为限入境韩国。 可申请F6-1、F6-2两种签证。这两种的区别在于,F6-1是研修者在韩居留期间可变更所属企业的种类;而F6-2则仅限于变更所属企业地域,而不能变更为新企业。 签证期限均为1年,一次入境有效。
3. D-9 在国外申请韩国国籍人员签证。申请人需在出国前就提交国籍申请书,办理签证手续后才能入境。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韩国递交申请材料的,可在申请有效期内委托他人代为递交,但须出示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4. M-V 技术研究签证(M型) 与韩国公司签订研究协议的技术研修生适用本签证。根据与韩国企业所签协议内容,最多允许3年的在韩研修期。可申请M-1,M-2,M-3三种签证类型。 签证期限为1~3年期,一次入境有效。
5. O-1 外国人访问研究员(O型) 对韩国大学,研究机构以及公共机关中的研究人员发放的学者类签证;根据其研究项目,最长可在韩逗留两年以上的时间。 该签证分O-A,0-B,0-C三种类型。其中又可根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划分为0-1,0-2 ,0-3三种小类别。 O-1 B类的持有者可于在韩居留期间更换雇主,其余均不可。
6. O-2 专门教授研究员(O型) 指对特定教育机构的教授人员进行访问交流的专业人士;持有此签证的人士可以不受次数限制地在韩停留,并可自由转换雇主,但是必须保持与原雇主之间的协议关系。 根据申请者不同的专业领域,签证被划分为O-2 A,0-2 B,0-2 C三个子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