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签证是什么签证?
所谓“过桥签证”是澳大利亚移民法中一个名词的俗称,指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直到其最终拿到永久居留权前的临时签证。这个过渡期的签证一般有效期很短(3个月)且只允许申请人居住于澳洲境内,因此也被称为“桥签证”(bridge visa)或"P-visa ". 在大多数类别的申请中,如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等,“过桥签证”都是必须的。因为在此过渡期内,如果申请未获批准,而移民局又找不到申请人,那么会认为申请人已经离开澳洲,那么原先签发的签证即失效,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是不可能重新返回澳洲的。
从理论上说,所有的过桥签证都可以由移民代理代为申请和更新(包括过桥签证A到G,以及过桥签证I到M等等)。不过由于过桥签证类别较多,而且随着政策的改变,某些过桥签证的限制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因此建议申请人还是直接向移民局递交申请。
一. 过桥签证A (Bridge Visa A): 适用于所有正在等待移民申请结果的人;
二. 过桥签证B (Bridgewas Voa B ) : 175,200和221e过桥签证持有者以及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兄弟姐妹及叔伯姑姨等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此签证. 如果申请人的签证已经失效但还不想离开澳洲,则可继续以过桥签证的形式逗留,但在此期间不可以就业,不可以学习,不可以从事与移民相关的事宜; 可居住在澳洲任何地方并可以多次出入境; 但是注意:如果是旅游签证过期的情况下申请该签证将会导致旅游签证无效,必须离境后再入境; 如果签证即将到期,应提前向移民局提出延期请求.
三. 过桥签证C( Bridge Visai C):适用于过桥签证B已过期的申请者以及在855或864过桥签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但还没有获批的人 四. 过桥签证D(BridgwascVisa D): 这个很简单的签证,只要你有过桥签证C即可自动获得!
五. 过桥签证E ( Bridgitwaat S Visa E) : 用于担保人从澳洲境外赴澳时给被担保人提供临时保护 注意: 一旦出境便无法再进入澳洲! 六. 过桥签证F ( Bridgwase Viata F): 过桥签证F是给已经在澳洲境内的申请人提供临时保护的一种过桥签证,它允许你在这个阶段内进行一些活动而不受限制(例如学习和工作),但是不能出境前往其他国家,也不得在澳洲偏远地区逗留超过两个月,同时也不能更改你的签证类型. 七. 过桥签证H ( BridgewasaViota H) : 过桥签证H是在持有人因申请被审理拖延而导致自己的临时签证失效的情况下所获得的,这种签证是为了让签证持有人在等待移民申请批复期间能够继续在澳洲合法停留而专门设立的,同时它也是作为过桥签证C, D 和 E之后的下一个签证而存在的.需要注意的是,过桥签证H并不属于真正的签证,而是在持有人原有的临时签证过期之后,通过填写相应的表格来获得的临时性停留许可。
八. 过桥签证I(Bridgtvasnviato I): 适用于856/884 或864/870签证持有人 九. 过桥签证J (Bridgtaes Voet J): 适用对象与过桥签证K相同.
十. 过桥签证L: 适用于签证有效期只剩6个月的864过桥签和人道主义过桥签持有者.
十一. 过桥签证M(Bridgaethva M): 适用于870过桥签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