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驻华大使馆/总领事馆的官方网站上都有非常详细且准确的办理材料说明,题主可以自行查阅并准备相应的材料。 以北京领区(包括北京的日本公民和长期定居在日本的居民、及东北三省户籍人员)为例,以下以单次入境商务/探亲访友/观光为目的申请短期或中长期滞留签证来介绍申请材料。 1.基本材料 a) 护照 b)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c) 入境许可申请书 d) 照片(贴入在留卡用的白底彩色2寸证件照) e) 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f) 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仅限持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山东/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陕西/山西/河北/河南/青海/湖南/宁夏/广西/贵州/内蒙古19省市户籍者) 2.经费支付者材料 a) 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抬头纸) b) 纳税证明材料(需显示最近3年的纳税记录信息) c) 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 3.申请人本人材料 a) 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提供) b) 在职证明原件 c) 居住证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住所的材料(仅限非当地户籍居民) 4. 其它可能用到的材料 a) 往返机票预订单 b) 入住 hotel.co.jp等预定酒店的网页截图 c) 旅行计划书 d) 健康证明(1个月以上有效期;含血液检查报告、肺炎/流感疫苗接种记载页) e)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拒签证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还需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补充其他必要材料。 注:a~d为基本材料,b、e为选填,c为旅游目的申请赴日者可不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