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厄瓜多尔需要签证吗?
根据2011年7月8日第569号法令规定,所有自厄瓜多尔入境或过境的外国人必须办理有效签证方可入境。 申请人应亲自到厄瓜多尔移民局认可的地点申请签证,不允许代理申请。 申请者还需提交护照原件、照片、健康证明表(需由当地卫生部门签发)以及目的地证明文件等材料。 厄瓜多尔驻华使领馆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签证。 关于厄瓜多尔签证费的标准及手续费的情况请参见附件中的链接;如需将申请递送至其他大使馆或领事馆,则需另外交纳相应费用并另行提供相应的资料,具体请咨询相关使领馆。
一、厄瓜多尔移民管理局信息 URL 二、厄瓜多尔驻北京大使馆网址URL 三、厄瓜多尔驻上海总领事馆官网 URL 四、关于签证费标准及其手续费的链接 URL 五、关于签证费用的链接和汇款方式的表格附件
六、使馆地址 大使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桥外交公寓4-1-301室(邮编:100600) 领事处一:北京市安定门西大街2号院2号楼2单元1层A座 (邮编: 100011) 领事处二:上海市古北新区虹桥路1386号(邮编:200052 )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本国的惯例,除外交和公务护照外,持普通护照者入境时,须向海关申报个人物品。对进出厄瓜多尔人员携带的外币现钞,没有最高额限制,但每次出境后入境时所带进的外币现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以上者,应按规定如实报缴,并在入出境时予以申报登记。 对进出境旅客所携带的物品,除依法免税或应当减免税的物品外,海关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凡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有固定居所且居留期限超过一年的外国公民,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在境内无住所、无固定住址的外国公民应当在居留期满前提出离境申请或者在居留期满后申请延期,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批准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指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指定日期内离开中国的或者已经购买前往中国其他城市的机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