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探亲签证开始了吗?
法国在2011年05月16日重新开放“家庭团聚”旅游签证项目,中国居民可申请探访在法国生活或有法国国籍的亲属,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以及配偶的兄弟姐妹等。该类法国签证申请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被访者的基本信息和在法国的合法居留证明,且在法国的被访者须承担申请人的在法旅行开支及返回中国的费用。
法国签证处将从2011年5月16日开始受理此类申请。同时,法国将继续通过ADS渠道为中国公民提供旅游签证便利。此外,法国将继续受理商务目的访问法国和欧洲申根区的申请,以及在法国学习或工作的中国人的家庭成员赴法短期停留的申请。
自2011年11月14日起,申请人递交法国签证申请,或申请法国过境签证(法国或法国海外部门除外)时,除满足使馆此前的申请要求外,还需满足新的指纹采集要求,使馆将采集申请人的十个手指的指纹。该程序将完全在使馆内进行,旨在防止身份替换和欺诈,与申根其它国家采取的程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