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jd更倾向本科学什么?
我读JD的时候,系里大部分同学都是本科读的HSG(一般简称是UCLA或者哥大)或者WUSTL,个别几个是UW或者UIUC(我),没有一个本科是T6的,也没有一个本科是T5的(除开哥大可能因为我是CWRU毕业的,所以哥大法学院对我很友好,录取了17年整个西北地区的唯一的1个JSD;也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能来答这个问题并写下“本科WUSTL的比本科学UW或者UIUC的有优势”这样的结论) 研究生阶段,我班上28个人有20个以上的本科学的是WUSTL或者UCLA,剩下几个是UW,UIUC和杜克大学(一个杜克的同学是因为他同时拿了杜克的offer,而且他是以本科成绩申请的杜克,不是以GMAT/GRE申的,所以他是唯一一个本科在USNEWS非T5的学校拿offer的人) 然后从录取率上看,虽然WUSTL和UCLA也是常年难产的,但是相比起T6的学校来说确实还是容易些,而T4的杜克和哥大则更容易一些。。。当然这些学校对于国际生的录取都是比较谨慎的,能拿到offer的基本上GPA都在3.8+,托福105+,GMAT720+的水平
我个人认为,由于美国律师行业本身就很成熟,因此对申请者的学校其实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的care那么多(特别是对于LLM而言),他们更注重的申请者是否能够在他们的项目里面学到东西,能否为这个项目的教学做出贡献 毕竟对于美国的法学院来说,学费高昂,每年几百万人民币的学费能让学校赚很多钱,因此从学校的角度来讲,只要学生付得起高额学费,学校是没有理由不录取的~~